根据我校《关于报送参与专业评估(认证)教师名单的通知》要求,报送参与专业评估(认证)教师名单如下:
1.专业负责人:1人;
2.骨干成员:评估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共12人;
3.参与人员:其余成员为参与人员。
教师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五天,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式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6日之前向教务办提出书面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河南城建学院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书记院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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