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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工程学院关于拟授予朱卫俊等202名学生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时间:2026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学生学位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2026年5月31日,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经过审核研究,通过表决,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朱卫俊等202名学生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31日--6月2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教务办反映。

投诉电话:0375-2089069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能源工程学院2026年6月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拟授予名单

能源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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