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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6月29日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的放假时间为7月4日~9月3日。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稳定的假期,请放假前对所属的实验中心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安排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心,安排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与应急处理预案,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请与7月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假期值班人员要尤其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三、各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人员在放假前要严格排查所辖实验室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种压缩气体瓶是否漏气、是否靠近热源);各种药品是否靠近热源、是否放置安全可靠的地方;电气设备的线路是否完全切断;门窗关好,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并贴上封条。

四、假期中确实承担实验任务的须经各单位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开放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出入人员的登记。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漏等安全工作,确保假期的安全和开学后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要认真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放假前要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常规维护,确保开学后仪器设备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六、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各类化学实验试剂应妥善保管,合理放置,严格封存;贵重物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工作。

七、对于剧毒与易制毒物品,要有专门的存放和使用记录,要求清点数量,登记造册,物品要有专柜使用双锁进行封存,安排2人进行保管。假期期间开设相关实验,要履行严格的领用、核销手续,经系部领导审批登记后,由2名保管员同时在场方可取用物品,使用后要及时报告物品使用情况。

八、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开学后将进行数据填报,请实验中心要在开学前整理本学年的实验室信息数据,熟悉数据上报系统,做好数据上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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