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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及经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2年12月03日    浏览次数:

为了安排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验教学工作,请各任课教师、实验员按以下要求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及时通知本系有实验教学任务(包括计算机上机任务)的任课教师,在第14周周三(12月5日)前与各相关实验室的实验员取得联系,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将下学期需要开设的实验项目、学时数以及所需低值易耗品情况报各相关实验室实验员,以便各实验室的实验员及时、准确的上报下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经费计划。

2、有实验教学任务(包括计算机上机任务)的任课教师,实验教学任务根据所承担课程的《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确定需开出的实验项目及项目学时数并落实到各相关实验室,要求开设的实验项目必须与<实践教学大纲》一致。

3、“计划样表”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主任务必认真组织并严格把关。其中表二、表三、表四由实验员填写,表一由中心主任根据表二、表三、表四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统计、填报。

4、实验教学计划及经费计划务必在第15周的星期五(12月14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注:两个计划做好后须经主管实验教学的副主任严格审批并签字后上报,电子稿发至:lcy@hncj.edu.cn)。凡不按时上报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和经费计划而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秩序的,教务处将追究相关责任。

5、制作“实验教学计划”时,要求本科实验教学在减少演示性实验、做好验证性实验的同时,务必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6、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各种教学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各实验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在本学期17周周三前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实验室开放内容,要求现有省、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辖实验室要全面对师生开放,其他实验中心根据情况至少要有50%的实验室对师生开放。并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报实践教学科,下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自主报名情况,第二周周五前请务必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实施计划、开放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登记表,并严格履行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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