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教〔202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与教学实际,能源学院拟开展2023-2024学年接纳转专业学生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接纳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周恒涛 赵兴涛
副组长:胡明江 宋艳苹 弓亚超
组员:王旭荣 曹岛 刘宇 董闪闪 赵娅婷
二、能源学院接纳转专业学生标准
(一)接纳人数、报考科类
能源学院各专业转入计划数、报考科类
能源学院各专业转入计划数、报考科类 |
专业 |
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 |
报考科类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 |
理工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5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5 |
(二)接纳办法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小组根据本年度申请转入学生高考成绩、原专业学业成绩、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评价,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及排名,学院按照接纳转入学生人数确定拟接收转入名单(如转入同一个专业人数超出,视情况加试)。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学分制文件及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入学满一学期,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考试作弊行为,且综合成绩排名为专业前30%。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请于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9日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南城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