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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关于拟授予靳梦欢等296名学生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教[2021]164号(4))文件精神,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学生学位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2024年6月2日,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经过审核研究,通过表决,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靳梦欢等296名学生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3日-6月5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教务办反映。

投诉电话:0375-2089069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能源学院2024年6月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拟授予名单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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