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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文件

能源学院〔2021〕18号



实验室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制度》的执行实行监督,协助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人员(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实验室用电常识等内容。

三、在实验室范围内,对任何人都有安全否决权,凡发现违章操作,及在不安全状态下工作的,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实验室主任或院系负责人汇报。

四、检查本中心灭火器材配备、易燃物品保管、电路是否完好符合有关规定,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实验室主任或院系负责人汇报。

五、发现意外事故时,组织指导在场人员及时报警,险情解除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实验室主任或院系负责人汇报。

六、法定节假日或周末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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